公司经济纠纷一般属于民事纠纷,由合同双方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形式解决,一般而言不会涉及刑事犯罪,但经济纠纷涉及到合同诈骗等的犯罪行为时,是有可能判刑的。
如国有公司、企业、事业人员在公司经济纠纷中滥用职权,涉嫌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时,有可能会被判刑。
产生经济纠纷的原因很多,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结合我国经济活动的情况,产生经济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1、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有些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不严守规则,不严格依法办事,只顾自己的利益,故意不履行合同或订立假合同,因而产生纠纷。
2、市场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时,其依据不规范是引起经济纠纷的主要原因。君子合同随处可见,导致经济合同履行过程无章可循,从而产生纠纷。
3、有关部门的行政干预,而导致经济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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