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身意外保险而言,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保险金才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来继承:
(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虽指定了受益人,但受益人丧失了受益权或受益人放弃受益权,且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规定,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 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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