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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小三录音通话能作为出轨证据吗

2019.08.303307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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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作为证据使用,最好能有其他辅助证据,这样证明力更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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