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频噪声污染属于环境污染,在生活中广泛存在,例如小区内电梯、水泵等设备的运行。长期处在此类生活环境中,对身体、心理健康都会带来不利的影响。法律对于常见的噪声规定有相应的标准,是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的行为。低频噪音环境污染诉讼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去准备:
(一)鉴定报告。
个人的承受能力是不一样的,因此指望法官依据亲身体验的方法来裁判是不切实际的。判断是否属于噪声污染,需要由具有相应鉴定资质的机构开展鉴定。需要注意,有诉前自行委托鉴定和司法鉴定两种。诉前自行委托的,鉴定费用自己承担,通常鉴定费用会作为损失的一部分由败诉方赔偿。而司法鉴定是起诉以后向法院申请,由法院组织双方在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机构中选择。在自行委托鉴定时候需要注意选择正确的鉴定标准。小区内公共设施产生的低频噪音大部分应适用《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而歌舞厅、酒吧等娱乐场所则适用《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二)损失相关证据。
起诉时除了要求噪声排放人采取措施停止侵害行为,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常见的损失通常包括精神损失、因另行选择住所导致的租房费用、未接受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等。所以根据实际情况应当保留医疗费票据、租房协议、租赁费支付凭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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