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合同签字人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以及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经济合同没有限制;8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签订与其心智相符合的经济合同,但是签订让限制行为能力人纯受利益的合同不受限制;8周岁以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只能独自签订使其纯受利益的合同,其他合同的签订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所谓“纯获利益”在我国一般是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某合同中只享有权利或者利益,不承担任何义务,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对于这些纯获利益的合同,他人不得以行为能力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该合同不具有效力。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缺乏完全的缔约能力和处分能力,所以一般的合同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才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有利,没有附加任何约束,所以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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