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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有用吗

2019.07.2450247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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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即领结婚证之前,如果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且无贷情况,婚前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等不菲的税费。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是有用的,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关于分割份额,有协议的从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般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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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叶小芬

上海市汇业(南昌)律师事务所

叶小芬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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