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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加名字有用吗

2019.08.275409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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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加名字是有用的。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必须得到对方同意,且该房产已取得房产证。在房产证上加名后,就是该房产的共有人。对房产的共有方式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如果加名时不注明共有份额时,则该房产属于共同共有,双方各占一半。
1、根据《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首先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确实要再收契税。
3、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
4、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对方有权利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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