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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2019.07.171242次播放房产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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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房屋转租呢?即租了房子自己不用,而是通过再出租出去的方式进行投资获利,那么房屋转租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
第一,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承租人需要与出租人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可随时通知解除租赁关系。
第二、与转租方订立租赁合同,并经出租方同意(最好是书面同意)。
第三、与转租方订立的租赁合同期限不能超过与出租方订立的租赁合同剩余期限,超出期限的部分是无效的,除非出租人与承租人对此另有约定。
转租的限制条件主要是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那么为什么规定房屋转租的这个限制条件呢?根本原因在于租赁权权能及性质法律上不明确。如果明确转租权的存在是一种固定确定的权利的话,限制转租就没有什么太大的实际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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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韩东

河南益仟律师事务所

韩东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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