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买,因为没有产权,买卖不受物权法保护,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不具有法律效益,建议租用。
车位是否可销售、买卖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或有无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车位产权证,那么,这个车位不允许出售。
地下停车位的使用年限有两种情况:
1、可以办房地产权证的,使用年限与车位所在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致。
2、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其实只是购买了租赁权,使用年限不超过20年。
没有产权的车位买卖,其实是一种租赁行为。法律关于车库产权问题归属,具体还要根据车库性质划分。
1、规划内车库。
开发商只要能提供车库的工程规划许可手续,验收合格后就能进行车库的初始确权登记。
2、规划外车位。
开发商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手续建设的车库车位可称之规划外的车库车位,《物权法》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是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3、人防停车位。
人防车位的原则是“谁投资,谁受益”。这种停车位开发商和业主均无产权,经人防管理部门同意后开发商可经营使用,也就是说这种车位不能买卖、过户,只能出租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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