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一般情况是不需要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责任的。原因如下:
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特殊情况下,比如该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且出资不实,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是,一定要注意,此时法定代表人是以股东身份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公司的债务,法定代表人无需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欠债追讨起诉书
免费查看放弃追究债务权利
免费查看欠款委托追讨代理合同
免费查看没有合同没有欠条怎么追债
免费查看欠债追讨起诉书(精选范本10篇)
免费查看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