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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生效是什么时间开始

2018.10.154806次播放房产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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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自订立合同之时成立并生效。但也存在如下例外:
1、若买卖双方约定合同的生效条件,则买卖合同自生效条件成就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
基于不动产所有权的特殊性,买卖中的商品房所有权,应当在买卖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才转移给购房人。过户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而仅是物权转移的生效要件,它仅影响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不影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房地产转让或变更时,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房屋所有权转移或者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从该规定来看,买卖房屋应当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是是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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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周薇

四川亚峰律师事务所

周薇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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