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称“乡产权房”,亦称“小产权房”。
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的产权证,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上的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说到底,这类房子在修建时没有向政府“纳税”(主要是土地使用费),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也不能在国土房管局备案。购房者如果购买了小产权房,那就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同时银行也不会给小产权办理贷款,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合同,相应风险较高。后期一旦房子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就会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
综上所述,小产权房能买,但其存在的较大法律风险大家务必谨慎对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