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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2023.09.062609次播放房产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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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解决了部分不良的现状,也增加了不少难题。不少朋友对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新规定并不是很清楚,经常会问: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产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予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予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予,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予房产的,先过户。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可#咨询华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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