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在讯问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通知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到场。那么询问未满18周岁的证人、被害人的时候,需要通知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这种情况是可以,而不是应当通知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到场。侦查人员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处理,如果法定代理人到场对调查取证没什么妨碍,或者证人、被害人年幼或者有所顾虑,需要法定代理人到场的,在这种情况下,侦查人员可以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对于证人、被害人已接近成人年龄,完全可以正确表达真实意思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到场会给证人、被害人的心理增加压力的,侦查人员可以不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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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案情涉及国家秘密,为了防止泄露的;第二、考虑到利害关系,为了防止干扰,保证证人、被害人如实地说出自己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