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和仲裁是解决合同纠纷的两种方式,如果已经在合同里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么还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吗?
关于这个问题,《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但是也有例外,综上,如果合同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那么就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法院不知道有仲裁协议存在,受理了该纠纷,而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又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