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买房多存在于夫妻之间,那么共同买房该如何证明呢?
有两种方式:
第一,向房产部门将房产登记为共同所有。《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因此,房产证上可以登记为两个人的名字。但是登记为共有房屋必须有证据证明登记人对房屋都享有所有权,其中购房合同上的签字是很好的证据。如果一方没有在购房合同中签字,需要有其他的证据证明其对该房产享有所有权,如出资证明等。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二,进行婚前财产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婚前财产为共同所有,可以将该约定进行公证,以增强其保障力。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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