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整期间债务人特定财产担保权一般受限,目的是保障重整程序,助债务人继续经营增加成功可能。但担保物有损坏等风险时担保权人可请求恢复行使,且重整期间借款可为新借款设担保,新担保权优先。

企业破产重整期间对与债务人会有一些限制和监督,即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基本权益,也是为了更好的实现企业再建,那么在这期间债务人财产能否正常使担保权即相关权利呢?下面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法律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而担保物权的行使也有期限的限制,依据相关规定,担保物权因一定期间的经过而消灭。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

担保物权行使的期间限制是多久?担保物权没有时间限制会导致担保权人滥用担保物权,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担保物权行使的期间限制的文章,希望能带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和参考,欢迎浏览。担保物权行使的期间限制问:用物作担保的主债权的时效期间是两年。

重整期间可以起诉债务人吗?重整期间债权人可起诉债务人。这期间企业在债务重组整顿,债权人有此权利有法律保障,但起诉不是随意的,要考虑必要性和可行性,法院也会平衡各方利益。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