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中可以继承的权利有:著作财产权,即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等。但需要注意的是,该权利只能在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内才能继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法转移。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著作权的财产权利可以转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等。根据法律规定,著作权人转让著作财产权,有权获得报酬。但法律并不禁止无偿转让的行为。转让可以转让全部财产权利,也可以只转让其中一项或几项权利,双方应当通过书面协议确定转让的权利种类。
著作权中的发表权不可以被继承。发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只能归著作权人所有,不能列入遗产,不能继承。只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是可以被继承的,著作财产权也就是《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
可以继承。继承人一般不能继承作者的著作人身权,但有责任对其进行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
著作权能继承,但仅限于除发表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署名权、修改权等人身权以外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著作权中的财产性权利,属于前述遗产范围。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等。
著作权的权利包括:(一)发表权;(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等。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等。
著作权中的发表权不可以被继承。发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只能归著作权人所有,不能列入遗产,不能继承。只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是可以被继承的,著作财产权也就是《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