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之所以不保护思想,原因在于,当今社会是民主社会,在民主社会里,思想是自由的,思想不能为任何人垄断;再者,著作权法赋予作者一定限度的垄断权,是为了鼓励创作,产生更多更好的作品,如果禁锢人们的思想,将限制创作。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举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它表现为: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决定是否对他的作品进行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他可以在必要时请求有关的国冢机关以强制性的协助来保护或实现他的权利。
著作权法属于知识产权法。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
著作权可以保护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根据《著作权法》第2条以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的规定可知我国著作权实行“自动生效”原则,即作品创作完成后无需履行任何手续就自动享有著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等。
著作权法颁布的意义是为了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
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根据《著作权法》第2条以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的规定可知我国著作权实行“自动生效”原则,即作品创作完成后无需履行任何手续就自动享有著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