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著作权法》保护作者以下这些权利:(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等。
《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是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第五条的规定,以下事物不受《著作权法》保护: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单纯事实消息;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如果编曲将内容都进行了大幅改动,融入了很多新的元素,以至于形成一种新的创作,那就是一种改编,类似于把小说改成剧本,形成整首歌曲新的版权,这种情况下,别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就有可能侵权了。
编曲不拥有著作权。编曲与作曲不同一般来说编曲应该是配器,是机械劳动,并不具有独创性。如果编曲将内容都进行了大幅改动,融入了很多新的元素,以至于形成一种新的创作,那就是一种改编,这种情况下有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等。
不受保护,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举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它表现为: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决定是否对他的作品进行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他可以在必要时请求有关的国冢机关以强制性的协助来保护或实现他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