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的流程是这样的:1、申请;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3、登记。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一)申请。(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一)申请。(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结婚证领取流程如下:首先夫妻双方需要了解领取结婚证当地政府的政策,然后准备好对应的所需要的材料,尤其是检查身份证和户口本。在到底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以后,在民政局登记然后领取《婚姻申请表》,在表格里面填好自己和对方的相关信息。
补领结婚证和结婚登记的手续是一样的。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由服刑人员向服刑单位提出申请,得到同意批复。由服刑单位出具当事人证件,派人陪同双方当事人到服刑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结婚证。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
1、当事人需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2、需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查档证明,若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等。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相关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确立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