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质押与抵押的区别是什么?(1)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标的为动产与财产权利(如有价证卷,票据等等)。(2)

抵押、质押和留置有区别。概念上,抵押不转财产占有,质押转动产或权利占有,留置按合同占动产;抵押物和质物处置权不同;担保物范围方面,抵押为不动产和部分动产,质押是动产和权利,留置仅限动产。

质押合同和抵押合同有诸多区别。合同标的上,质押是动产或权利,抵押主要是不动产和动产;占有方式上,质押移交质物,抵押不转移;生效时间不同;实现方式上,质押可协议处置质物,抵押多通过法院处置抵押物。

质押、抵押和留置是担保物权形式,在概念、标的物、占有情况方面有区别。概念上抵押不转财产占有、质押移交动产或权利、留置按约占动产;标的物方面各有不同;占有情况也存在差异。

抵押、质押与留置有区别。标的物方面,分别为不动产及部分动产、动产和权利、仅动产;占有状态上,抵押不转移、质押转移、留置基于合法占有;成立要件也各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