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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的股权出让是否有效

2021.06.15 公司法 901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看情况,要根据协议双方签订协议时的主观状态和具体情势来具体分析。
转让已质押股权协议的效力可能存在以下情形:
1、如果协议双方恶意串通为了损害质权人的利益而签订协议的,第三人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认定协议无效。
2、如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明知股权质押的情况下签订协议,且约定如果在约定条件下股权质押解除后再履行合同,或者合同终止的,该协议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也没有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应认定为有效的协议。
3、转让方故意隐瞒拟转让的股权已质押的事实,导致受让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受让方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或者变更该协议。但是受让方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利,否则撤销权消灭。
但是如果在受让方提起诉讼或仲裁后法庭辩论终结前,拟转让股权的质押解除的,受让方主张撤销或者变更该协议可能会被人民法院驳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
报告编号:NO.202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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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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