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为了提高讯问效率,保证讯问质量,防止违法乱纪,确保讯问安全,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是少于2人。
有些案件经过现场勘查或运用其它侦查措施之后,推断出作案人具有的心理特征、嗜好怪癖、交往关系、需求特征等,也可以作为确定嫌疑人的条件。总之,某人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可以将其确定为嫌疑人。当然,有的嫌疑人可能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或多个条件。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开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羁押中的犯罪嫌疑人是不能接受新闻采访的。《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看守所条例》、《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都没规定办案机关和看守所可以批准除律师和家属之外的人进羁押场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规定。
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单位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探视。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的规定,可以去探望。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在拘留所提前预约,在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对执行拘留的被处罚人进行探视。
1、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毒品犯罪线索的,应该认定为立功的表现,而不是举报。2、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属于立功行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犯罪嫌疑人可以会见其辩护律师,其中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期间会见律师需要获得侦查机关的许可。犯罪嫌疑人在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侦查期间的辩护人只能是律师。辩护律师有权与犯罪嫌疑人会见、通信,且会见时不被监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