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沭阳县的沈恩泽律师,执业2年,在婚姻等领域经验丰富。通过两个案例展现其专业:一是为原告突破
离婚僵局,以合理策略获
法院支持;二是为被告在
财产保全下调解,争取到利益。他坚守法律底线,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
在江苏宿迁沭阳县,有这样一位备受当事人信赖的律师——沈恩泽。他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与坚守底线的执业态度,在法律领域崭露头角。沈恩泽律师拥有2年的执业经验,业务范围广泛,涵盖婚姻、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曾有多年民政局工作经历,这让他在婚姻家事领域积累了深厚的专业功底,曾助力当地多位知名企业老板、县长局长和平解决分家析产纠纷。接下来,我们通过两个典型案例,一同领略他在婚姻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辩护流程。
两次起诉、被告缺席:突破离婚僵局
案情困境多方面凸显
原告与被告于2015年
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平平,且未
生育子女。被告长期外出打工,与原告联系甚少,双方实际
分居超过两年。原告称,被告及其家人对她态度冷漠,被告母亲甚至曾对她进行殴打、虐待,这让她对这段婚姻彻底绝望。2025年初,原告首次
起诉离婚后撤诉,但撤诉后双方关系并未好转。2025年11月,原告再次起诉离婚。然而,这起案件面临诸多难题:被告拒不到庭,导致审理程序受阻,也增加了法官认定“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难度;前次撤诉带来程序障碍,使得法官在审理时格外谨慎;
家庭暴力证据不足,若以此主张离婚,存在败诉风险;此外,双方既无子女,也无财产,可供法庭评判感情状态的客观事实十分有限。
专业流程助力胜诉
沈恩泽律师担任原告的代理人,在不利的条件下,精准地选择了诉讼策略。鉴于家暴证据不足,他果断放弃以“虐待”作为主要诉求依据,转而依据《
民法典》第1079条第4款,选择“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加“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的双重路径,确保法院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支持离婚。庭审中,他重点向法庭提交
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前次起诉的民事裁定书,并结合原告的陈述,使法院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同时,他有效应对被告缺席审理的情况,清晰地向法庭还原双方的婚姻经过、分居事实以及前次撤诉后仍未和好等关键情节,避免因被告缺席导致事实不清。通过逻辑严谨的案情梳理和时间线呈现,成功说服法院采信原告的陈述。最终,法院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判决准予离婚,实现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从立案到判决仅约两个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仅120元,原告以最小的代价快速摆脱了不幸的婚姻。
财产保全下的离婚调解:为被告争取利益
不利局面增加调解难度
原告与被告感情破裂,原告起诉离婚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冻结了被告名下的部分财产。双方对于婚后共同财产的范围和分配方案存在争议,且原告聘请了两位律师代理。财产保全使被告处于被动地位,谈判筹码减少,调解时机紧迫。同时,财产范围及分割比例不明确,若调解失败进入判决程序,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专业调解实现双赢
沈恩泽律师作为被告的代理人,化被动为主动,积极参与调解谈判。他精准把握调解的时机和节奏,利用原告急于通过调解结案以确认离婚效力的心理,合理利用双方的压力,促使原告在费用承担和分割款金额上作出让步。在协议条款设计方面,他设置了分期履行及违约加速到期条款,约定原告于2026年4月30日前支付2万元、5月30日前支付2.2万元,如任一期逾期,剩余款项全部到期,被告可直接申请
强制执行,保障了被告的债权安全。最终,调解协议明确“原告与被告
自愿离婚”,原告向被告支付共同
财产分割款42,000元,
诉讼费用全部由原告承担,实现了“离婚+财产补偿”的双重目标,做到“一次性了结”,避免了后续财产纠纷。
沈恩泽律师毕业于中南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本科学士学位,同时他还是江苏社会工作者、宿迁志愿服务者。在执业过程中,他始终尊崇法律,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执业的根本原则。无论是面对复杂的离婚诉讼,还是财产分割纠纷,他都能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法律的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专业与底线的完美融合,成为当事人在婚姻纠纷困境中的坚实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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