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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唯一住房可执行的条件

2022.06.13 房产纠纷 242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可以执行债务人唯一住房的条件具体是:
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2、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报告编号:NO.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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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5年5月5日公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关于金钱债务债权案件,若被执行人(债务人)名下只有唯一一套住房,在扣除5至8年租金后,法院可以执行房产,保障债权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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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唯一住房是否会被执行

    一般不会执行。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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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唯一住房会被执行吗

    一般不会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规定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李键键律师 2021.04.26 1710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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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情况下夫妻唯一住房并不能执行。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陈朝霞律师 2019.12.29 2777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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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尹利兵律师 2022.05.23 767人看过

黄影惠

黑龙江佳旭律师事务所

黄影惠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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