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后者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等。
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怎么区分: 两者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财物。 其主要区别是: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其外延要大于贪污罪的主体的外。
对第271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进行文理解释,就不能排除国家工作人员成为其主体。具体而言,第271条第1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
两者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财物。 其主要区别是: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其外延要大于贪污罪的主体的外延;后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
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如下:第一,犯罪客体不同。贪污罪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也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而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只侵犯单位所有财产所有权。第二,犯罪主体不同。
主体要件不同。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第一,犯罪客体不同。贪污罪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也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而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只侵犯单位所有财产所有权。其二,犯罪主体不同。
内部承包关系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内部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建筑企业提供了工程所需的必要的技术管理、技术服务,进行了必要的安全、质量管理,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认定承包人为建筑企业单位内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