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公司是法人,法人是一个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要是成立了分公司,分公司是否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呢?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吗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
分公司是无法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关于分公司如何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独立法人是相对于民法上“自然人”的概念提出的,是法律所创设的主体,独立法人,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的进行民事活动,以自己的财产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而非独立法人,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是民法意义上的公司。下面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
独立法人资格是指具有自己的资产、独立参与民事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是相对于自然人的概念,属于法律创设的主体。独立法人资格的概念的提出,是由法人与非法人、法人与自然人的相对性而来的。一般常见的独立法人包括公司和企业等私营机构。下面跟华律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可以先由分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不足的,再由总公司承担。关于分公司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