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法 > 在天津市经营燃气的企业,申请燃气经营许可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在天津市经营燃气的企业,申请燃气经营许可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2024.04.11 公司法 1325人浏览举报
解析
天津市经营燃气的企业,申请燃气经营许可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一)建设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燃气规划要求,并竣工验收合格;
(二)有稳定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三)燃气生产、输配、储存、充装、供应等设施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消防安全、建设质量的要求;
(四)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当有运输、接卸、储存、罐装等完整生产设施,液化石油气含有残液组份的,应当设有残液回收装置;
(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金、专业技术人员和抗风险能力;
(六)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
(七)有经过燃气专业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
(八)有事故抢险预案和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
(九)有评价机构出具的燃气设施安全评价报告,并达到安全运行的要求。

风险提示: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并落实燃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进行燃气安全使用的宣传,组织推广安全用气、节约用气的先进技术和经验。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天津市下达的气源计划和国家规定的供气压力与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保障供气。
法律依据
《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 30203

    精选解答
  • 60866201

    阅读量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