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权债务 > 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债务关系

2023.12.25 债权债务 3114人浏览举报
解析
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法律依据
破产法司法解释全文(2018新版本)第九条
报告编号:NO.2023122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提存后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吗

    从标的物交付有关机关提存之日起,债务人与原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即债务人免除了继续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债权人只能向提存物的保管人提出给付的请求,不得再向原债务人提出。

    王衍祥律师 2023.01.30 519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有哪些

    债的发生原因主要有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形式一般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

    顾双浩律师 2020.06.30 2041人看过
  • 提存后债权债务关系消灭了吗

    提存后债权债务关系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王衍祥律师 2024.03.14 283人看过
  • 服务合同有债权债务关系吗

    服务合同作为一种合同,是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原因之一,自然包括债权债务关系。《民法典》对服务合同没有明确的定义,《民法典》规定的下列合同,被通称为提供服务的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等。

    韩翼驰律师 2021.12.20 1704人看过
  • 公司合并后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如何的

    公司合并后的债权债务关系没有消灭,仍然存续,应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立的公司承担。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张福昊律师 2023.04.25 360人看过
  • 公司合并后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

    公司合并后的债权债务关系没有消灭,仍然存续,应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立的公司承担。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张福昊律师 2023.02.25 272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是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如下:1、债的履行;2、债的解除。即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协议而导致债的消灭。双方协议终止债的,债即因双方的协议而消灭;3、抵销。

    项岩律师 2020.05.19 4900人看过
  • 公司合并后的债权债务关系是怎样的

    公司合并后的债权债务关系没有消灭,仍然存续,应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立的公司承担。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张福昊律师 2023.03.23 363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的清算手段是哪些

    一般是采用约定的履行债务时的方式,如还款、支付利息、用产品或劳务清偿等方式。特殊的途径是因为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而变化,旧的履约方式已不适用,所以依具体情况的不同变更方式,有协商、调解、判决等。

    王衍祥律师 2023.11.07 210人看过

王鹤然

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

王鹤然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 2616

    精选解答
  • 5492760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担保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吗
    担保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吗?担保关系并非单纯债权债务关系,是为保障债权实现设立的法律关系。它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补充保障,具有从属性,依赖主债权债务关系,又有相对独立性,与债权债务关系密切又不同。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债权债务关系与合同关系的区别
    债权债务关系与合同关系的区别?债权债务关系与合同关系存在多方面区别。合同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产生重要依据;债权债务关系范围更广,合同关系基于约定;二者时效也不同,合同债权诉讼时效一般三年,法定债权债务时效不一。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买卖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吗
    买卖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吗?买卖关系与债权债务关系紧密相连。买卖中一方交付货物或服务、另一方支付价款时,债权债务关系产生。这在买卖交易中普遍存在,保障双方权益,若一方不履行债务,另一方可行使权利,为交易提供法律保障。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债权债务关系是利害关系吗
    在很多时候,人与人之间可能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产生债权债务关系之后就需要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就是利害关系?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赠与关系属于债权债务关系
    赠与关系属于债权债务关系?赠与关系属于债权债务关系?首先得跟大家聊聊什么叫做债权关系呢?顾名思义,这就是你作为权利人,想要享受某个权益的话,就需要有义务人来配合你完成这个过程,这样你的权益才能够得到实现。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共有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怎样的
    由共有财产引起的债权和债务,对外由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对内则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 夫妻之间变成债权债务关系
    您好,具体是怎样的情况呢?
  • 关于同居关系债权债务纠纷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方面问题。 一、未按《民法典》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同居关系不被法律认可,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对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关系处理。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如果同居期间经济混同,双方对共同购置的财产有争议,首先要看当事人在同居期间有没有对该财产进行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会按照一般共有关系来处理,视为按份共有。
分配时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来确定具体的份额。
 四、同居期间涉及到的财产,一定要明确好其用途和性质,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发票、转账记录等,才能在日后出现纠纷时捍卫自己的权利。
  • 关于债权债务关系的问题想请问一下
    具体的情况,可以联系
  • 债权债务关系纠纷,方便的话电话联系,有偿
    你好,可以沟通的,加我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