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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是不是要式合同

2022.01.20 合同纠纷 1025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债权转让不是要式合同。债权人在转让债权时,不需要采用特殊的形式,和受让人达到债权转让合意后,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将债权转让的消息通知给债务人。只要债权转让是自愿达到的,就具有法律效力,跟合同的形式没有关系。 【相关延伸】 问:债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第五百四十六条
报告编号:NO.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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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转让合同不是要式合同。债权转让合同应当属于不要式合同,债权人和受让人在转让债权时,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当事人达成合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刘少威律师 2022.01.26 1214人看过
  • 股权转让是不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而股权转让需要签订书面合同的,所以股权转让合同是要式合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刘少威律师 2022.02.28 1174人看过
  • 股权转让是不是属于要式合同

    1、要式合同是指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而股权转让需要签订书面合同的,所以股权转让合同是要式合同。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陈绍熙律师 2023.07.20 123人看过
  • 债权转让是要式合同吗

    债权转让不是要式合同。债权人在转让债权时,不需要采用特殊的形式,和受让人达到债权转让合意后,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将债权转让的消息通知给债务人。只要债权转让是自愿达到的,就具有法律效力,跟合同的形式没有关系。

    聂俊律师 2022.06.10 286人看过
  • 债权转让是否是要式合同

    债权转让不是要式合同。债权人在转让债权时,不需要采用特殊的形式,和受让人达到债权转让合意后,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将债权转让的消息通知给债务人。只要债权转让是自愿达到的,就具有法律效力,跟合同的形式没有关系。【相关延伸】问:债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有哪些?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债权不得转让: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聂俊律师 2023.05.24 125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1、债权转让合同不是要式合同。2、债权转让合同应当属于不要式合同,债权人和受让人在转让债权时,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当事人达成合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聂俊律师 2022.06.10 396人看过
  • 合伙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合伙合同是要式合同。合伙人必须签订书面的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李键键律师 2021.07.26 3703人看过
  • 口头形式是不是要式合同

    口头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020.10.08 973人看过
  • 格式合同都是不是属于要式合同

    格式合同不是都属于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格式合同是指全部由格式条款组成的合同,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都是制式合同、格式合同。

    陈绍熙律师 2023.08.14 67人看过

聂俊

上海昌鑫律师事务所

聂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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