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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是否是要式合同

2023.05.24 合同纠纷 189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债权转让不是要式合同。债权人在转让债权时,不需要采用特殊的形式,和受让人达到债权转让合意后,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将债权转让的消息通知给债务人。只要债权转让是自愿达到的,就具有法律效力,跟合同的形式没有关系。
【相关延伸】
问:债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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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报告编号:NO.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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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俊

上海昌鑫律师事务所

聂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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