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的复杂领域中,当事人常常面临诸多困境。当受让债权后向
债务人主张还款却遭遇一审驳回诉请时,当事人的权益保护之路充满坎坷。而此时,一位专业律师的介入,往往能成为扭转局面的关键力量。王文求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众多此类案件中为当事人保驾护航。王文求律师就职于
山东诚功
律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履历与卓越的专业背景。他在法律学习的道路上不断深耕,积累了扎实的法学知识。多年的执业经历,让他在各类案件中磨砺出了敏锐的洞察力和精准的判断力。他身兼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总部高级合伙人、山东诚功(即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等重要职务,同时还担任
青岛市即墨区
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多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及辅导员、青岛市即墨区社区法律顾问以及多个电视台栏目的特邀律师等社会职务,在法律领域全方位展现着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在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代理案中,王文求律师展现出了非凡的专业能力。
一、案情简介
被上诉人作为居间方促成原审第三人的
股权及资产转让交易后,因侵占相关款项,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约定被上诉人返还150万元,被上诉人向第三人出具50万元
欠条并约定还款期限,第三人亦向被上诉人出具
保证书。后被上诉人仅支付100万元,剩余50万元未清偿。原审第三人将该50万元债权合法转让给两位上诉人,上诉人据此主张支付欠款及逾期利息。一审中,被上诉人抗辩欠条系受胁迫出具,且已通过案外人账户支付50万元结清欠款,一审
法院认定被上诉人已付清欠款,驳回上诉人诉讼请求。上诉人不服,委托王文求律师提起上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还涉及此前的
股权转让纠纷及
居间合同履行等关联事实。
二、应诉难点
本案存在诸多难点。核心证据形式存在瑕疵,能证明双方150万元债权债务约定的保证书为照片打印件,原件由被上诉人控制且拒不提交,一审法院因证据形式问题未采信该证据。被上诉人抗辩形成表面证据优势,其选取特定转账记录主张已结清50万元欠条欠款,转账金额与欠条金额吻合,一审法院采信该主张。一审事实认定存在偏差,孤立审查欠条及部分转账记录,忽略欠条中“依据保证书出具”的内容及被上诉人多笔转账的整体事实。被上诉人还提出受胁迫抗辩,虽无证据佐证,但对案件事实认定形成干扰。
三、代理思路王文求律师凭借专业知识,提出了精准的代理思路。精准适用书证控制规则,突破证据形式障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欠条明确载明“根据保证书出具”,证明被上诉人持有保证书原件却拒不提交,应推定上诉人主张的保证书内容为真实,确认双方债权债务总额及案涉50万元欠条为未清偿部分。全面梳理转账记录,揭示被上诉人抗辩逻辑矛盾,证实被上诉人支付金额与保证书约定首期付款金额吻合,且其对多笔转账支付用途无法合理解释,其抗辩缺乏合理性。否定被上诉人受胁迫抗辩,夯实欠条的法律效力,指出其未举证且行为不符合常理,应认定欠条系真实意思表示。二审补充关键证据,强化债权债务的事实基础,提交被上诉人亲笔书写的《作废声明》,佐证案涉50万元欠款的真实性。厘清证据关联性,纠正一审孤立审查错误,强调欠条与保证书等证据存在紧密关联,应综合认定案件事实。
四、案件结果
在王文求律师的努力下,案件取得了理想结果。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全部上诉请求。认定被上诉人未付清案涉50万元欠款,判令其支付欠款50万元及逾期利息。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及一审保全费均由被上诉人承担,上诉人无需承担任何
诉讼费用。
五、专业领域王文求律师擅长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诈骗罪、争议解决等领域,尤其在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等争议解决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能力,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王文求律师始终秉持着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他深知当事人在法律纠纷中的焦急与渴望,始终以真诚之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以敬业之态投入每一个案件,追求高效地解决问题,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常说:“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是我作为律师的神圣使命。”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王文求律师将继续坚守这份承诺,为更多当事人在法律的迷雾中指引方向,捍卫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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