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的行为:1、代理投资人从事证券、期货买卖;2、向投资人承诺证券、期货投资收益;3、与投资人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4、为自己买卖股票及具有股票性质、功能的证券以及期货;5、利用咨询服务与他人合谋操纵市场或者进行内幕交易。
不得有下列行为: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赌博;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不得有下列行为: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赌博;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不得有下列行为: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赌博;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一)因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的;(二)对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三)个人所负债务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四)因违法行为被开除的基金管理人等。
需要的资料:1、申请表;2、公司章程;3、营业执照;4、业务人员名单及其学历、工作经历和从业资格证书;5、开展投资咨询业务的方式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6、业务场所使用证明文件、机构通讯地址、电话和传真机号码;7、由注册会计师提供的验资报告。
公证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二)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三)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
职业就业服务中介机构不得有的行为:(一)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二)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三)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四)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超出资质认可范围从事技术服务活动;(二)出具虚假或者失实的职业卫生技术报告;四)擅自更改、简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程序和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