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居住证。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2张1寸彩色登记照,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或就读证明、《居住证申领登记表》。居住地住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补办时,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到原发证的公安派出所去申请就行。
可以拿着身份证明去公租房所在区域的派出所办理。条件: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或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申领方式: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由办证人或户主,向暂住地派出所申办《暂住证》。
可以补办签注手续。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需要办理了居住证才可以申请公租房。申请公租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以自己的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没有也可以的,只要可以证明居住地址。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工作单位或居(村)委出具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重庆市居住证明.doc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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