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委员会是指负责管理人活动以及破产程序的日常监督以及处理债权人会议授权事项的常设机构,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包括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监督破产财产分配等。
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二)监督破产财产分配;(三)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四)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有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监督破产财产的分配,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以及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等,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二)监督破产财产分配;(三)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四)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委员会的有以下职权: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二)监督破产财产分配;(三)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四)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二)监督破产财产分配;(三)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四)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二)监督破产财产分配;(三)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四)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目的在于通过债权人的共同意思表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一般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规定:1、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2、审查债权,3、讨论通过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变价和处理;4、讨论通过和解协议、重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