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人延迟受领期限为五年。2、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3、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债权人延迟受领期限为五年。如果债务人提存后,债权人在五年内没有受领的,就会丧失权利,不能再首领。对此法律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破产债权是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而发生的,能够通过破产分配由破产财产公平受偿的财产请求权。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
1、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当同一份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涉及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且被执行人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因同一文书属同一执行案件,不存在先后问题。2、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
1、破产了债权人可以通过申报债权的方式要求偿还债务。2、破产企业财产由清算组进行清算,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根据清算结果制作破产财产明细表、资产负债表,并提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清算组应即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不领取的,可以提存。
债权人无故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在重整与和解程序中,法律均明确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与和解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或者和解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
1.法人破产的,债权人在接到清算组的通知后应当及时申报债权; 2.如果清算组没有通知或者没有及时通知债权人导致债权人无法及时申报债权从而受到损失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清算组成员给予自己赔偿。 3.如果公司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债权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要求股东偿还自己的债务。
申请对非法人的被执行人财产参与分配应当同时符合四个条件:申请参与分配人必须是已经取得执行依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必须在被执行的财产被执行完毕之前;向原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提交参与分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