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的行为都是和法律相关,比如质押,这就是比较常见的一种,但是对于质物和质押之间有很多的人不清楚在法律上的规定,并且对于质押权是如何进行办理的也是很重要的内容。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动产是可以出质为债务提供担保的,而动产质押自出质人交付质押物后成立,所以质押物是由质权人保管的。而质押物有可能损毁或者丢失的,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所以质押物丢失的,如果不能找回的,质权人不再享有质权。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质权人可以行使质押权,在质押期间,质权人不得将质押物再次质押。在质押期间,质权人对质押物只有保管的义务。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出质人要将出质的标的交由质权人保管,债务人清偿债务后,质权人返还出质物。质权人不得对质押物进行处置,如果处置质押物造成出质人损失的,质权人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用动产或者财产权利出质为债务担保,签订质押合同,质押物交付给债权人后,债权人一般就取得了质权,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实现质权,那么质权人是不是合法占有质押物吗?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