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受理破产、重整、和解申请后,均需确定债权申报期限,自公告之日起算,最短三十日,最长三个月。债权人要在规定期限申报债权,否则权利可能受限,及时申报能维护权益、公平受偿。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期限由法院确定,自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起算,最短30日、最长3个月。债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向管理人申报,未申报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需承担审查费用。申报时要书面说明债权情况并提交证据。

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由法院确定,自法院发布受理公告日起算,最短不少于30日、最长不超3个月。债权人应在期限内申报,未申报可在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费用自担,逾期不得按规定程序行权,要及时申报。

债权申报期限是多久?债权申报期限依情况而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申报期限,自公告日起算,最短30日、最长3个月。债权人应在此期限申报,逾期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费用自担,未申报则无法按程序行权。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债权人申报债权法定期限因情形而异。公司清算时,接到通知和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在不同规定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破产程序中,法院确定申报期限。逾期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有条件,要保障权益应按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