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法 > 债权人不支付出借款项是否构成违约?

债权人不支付出借款项是否构成违约?

2024.04.11 公司法 679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债权人不支付出借款项不构成违约。
1、民间借贷合同实质是单务合同,合同项下只有一个主合同义务——债务人清偿债务。如果合同未做特殊约定的话,债权人对债务人不负有任何义务。
2、债权人支付出借款项实质是先合同义务。因此,如果债权人不支付出借款项,债务人无权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债权人存在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风险提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公司解散能否不支付债权人债务

    公司解散不能不支付债权人债务。公司解散的,清算组应当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在清算完财产后清偿债权人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公司解散的情形包括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张福昊律师 2021.10.08 696人看过
  • 债权人被羁押是否可以起诉借款人

    债权人被羁押的,其可以起诉借款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人员起诉。法律规定当事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王衍祥律师 2023.10.07 108人看过
  • 债权人违约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债权人作为合同违约方不能主张解除合同,只有守约方才享有合同解除权。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九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解除的情形:因当事人一方违约行为,具体包括预期违约、迟延履行和根本违约等其他违约行为。

    卢秋林律师 2020.06.04 1241人看过
  • 借款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

    借款人属于债权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百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湖北顺鹏律师事务所 2023.02.18 210人看过
  • 债权人和借款人关系

    互负债权债务的关系。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通常是相对的,出借人是债权人,借款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是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债务人通常指借贷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

    罗泽宏律师 2022.12.28 154人看过
  • 借款人是不是指的债权人

    不是的。借款人是属于债务人,借款人是指向贷款人借款的人,借款人承担如期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责任。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

    王衍祥律师 2023.01.30 236人看过
  • 拖欠利息债权人能否解除借款合同

    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数额,借款人拖欠利息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债权人可先向债务人追偿利息,如果借款人经追讨后仍然不支付利息的,出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借款人赔偿损失。

    王衍祥律师 2023.01.28 142人看过
  • 拖欠利息债权人可以解除借款合同吗

    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数额,借款人拖欠利息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债权人可先向债务人追偿利息,如果借款人经追讨后仍然不支付利息的,出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借款人赔偿损失。

    刘峰飞律师 2022.12.09 142人看过
  • 债权人没有借条应该如何要回借款

    1、债务人如果到期不还欠款的,即使没有借条,债权人仍然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对方还钱。2、没有借条的,可以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如双方的聊天记录、银行的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

    王衍祥律师 2023.04.21 148人看过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 32921

    精选解答
  • 50819792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借款合同债权人违约责任
    在民间借贷合同中,是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当事人的。双方当事人是需要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来履行各自的义务的,如果有违约行为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借款合同债权人违约责任是怎样的呢?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借款合同债
  • 借款合同违约律师费是否由违约方支付
    借款合同违约律师费是否由违约方支付,依据法律规定,如果查明存在借款合同违约事实。该律师费用是应该由被告即违约方支付的。当然被告支付费用时可以要求开具发票。我国对律师费收取的标准也是有其规定的。关于借款合同违约律师费是否由违约方支付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一、借款合同违约律师费是否由违约方支付?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协商...
  • 借款合同终止后利息还支付吗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合同如果是债务已经履行而终止的,不需要承担支付利息的责任。如果因一方违约,另一方解除借款合同而终止的,要按约定或者国家规定支付利息。
  • 借款合同何时支付利息
    根据《民法典》,借款合同的利息支付时间按照以下原则办理:一、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二、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1)可以协议补充;(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
  •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吗
    法律规定借款人应该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能用于非法目的,那要是借款人未按照约定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吗?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吗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