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的结算会员为债务人,债权人请求冻结、划拨结算会员以下资金或者有价证券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非结算会员在结算会员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二)非结算会员向结算会员提交的用于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
期货交易所履行下列职责:(一)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二)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三)组织并监督交易、结算和交割;(四)为期货交易提供集中履约担保;(五)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
期货交易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下列风险管理制度:(一)保证金制度;(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三)涨跌停板制度;(四)持仓限额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五)风险准备金制度;(六)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风险管理制度。
期货交易所会员的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会员未在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的,期货交易所应当将该会员的合约强行平仓,强行平仓的有关费用和发生的损失由该会员承担。
债权人一般不可以冻结债务人账户。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人拒绝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期货交易所办理下列事项,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制定或者修改章程、交易规则;(二)上市、中止、取消或者恢复交易品种;(三)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债权人一般不可以冻结债务人账户。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人拒绝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债权人一般不可以冻结债务人账户。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人拒绝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股权不是股份,转让股权不需要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转让股权的,只需要签订转让合同,然后到公司登记机构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同时股权转让时应当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