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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不得做哪些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2024.04.11 公司法 1334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不得行使以下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确认文件;
(三)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四)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五)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违反规定给客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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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五十七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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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福昊律师 2018.11.15 1422人看过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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