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承销是指发行人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向社会公开销售证券的行为。下列行为属于证券公司承销证券的合法行为: 1、包销; 2、投标承购; 3、代销; 4、赞助推销。 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证券的,由证券公司依法承销。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同发行人签订代销或者包销协议,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二)代销、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三)代销、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四)代销、包销的付款方式及日期等。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不得有下列行为:1、进行虚假的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广告宣传或者其他宣传推介活动;2、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3、其他违反证券承销业务规定的行为。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不得有下列行为:1、进行虚假的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广告宣传或者其他宣传推介活动;2、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3、其他违反证券承销业务规定的行为。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同发行人签订代销或者包销协议,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二)代销、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三)代销、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
包销是指承销公司将股票一次性购买,再卖给投资者,未售完的股票由承销公司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销是指代替企业销售,不用自己承担未售完的股票,风险更小。
证券承销是指发行人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向社会公开销售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证券,依法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包销、投标承购、代销、赞助推销四种方式。
不可以,企业债券只能由证券经营机构负责承销,其他机构不能承销企业债券。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应当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证券经营机构承销企业债券,应当对发行债券的企业的发行章程和其他有关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
包含的事项: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2、承销方式;3、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4、承销期及起止日期;5、承销付款的日期及方式;6、承销费用的计算、支付方式和日期;7、违约责任;8、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