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清算程序如下: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债权申报和登记。四、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五、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六、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七、注销登记。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被公司强行辞退的,企业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标准有以下几种:1、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2、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3、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程序是:1、债权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担保,且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申报期间。3、申报主体。4、申报债权的分类。5、职工债权。6、债权登记。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有各方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只有在公司解散时,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两种情况,两种情况的清算进行程序是不同的,具体如下:一、破产清算按下列程序进行:1、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2、法院裁定后宣告破产。3、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4、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5、清偿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二、非破产清算:1、出现公司解散的法定事由后成立清算组。2、清算组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如果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3、了结公司债权、债务。4、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在整个抵押担保贷款中的主要法律要件是,首先借款人与金融机构建立借贷关系,签订借款合同(也称主合同);其次是抵押担保人将其不动产抵押给金融机构,签定不动产抵押担保合同(附属合同),建立抵押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