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分公司和总公司法人的理解是: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理解分公司和总公司法人的理解是: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分公司和总公司的法人都是总公司本身。由于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也就不存在法定代表人,而只有负责人。分公司的负责人和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一个人担任。
总公司法人变更了分公司合同有效。总公司法人变更的了,在法人变更前签订的合同不因法人变更而失效,当事人要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所以分公司的合同仍然有效的。
1、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通过召开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经过会议表决通过变更公司现法定代表人,同时提议新法定代表人人选,然后带上申请变更表到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2、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人过世如何更改公司法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人格否认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
举报、报警,变更法定代表人,积极应诉,寻求专业人士。首先,法人又称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此,作为法定代表人是具有很大的风险,所以要慎之又慎。其次,司法实践中,被被骗去当公司法人时,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向公安机关报案,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如果案情复杂,或者已经被起诉,可以请求律师等专业人士的帮助。收集好自己并非实际负责人等有利方面的证据。必要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收集。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有:(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例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为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刊上为公司公开发表声明等。(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经签署,合同即为生效。(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例如,主持股东会,主持董事会等。法人的义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