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

夫妻感情破裂如何认定感情确已破裂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我国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的基本构成要件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质要件

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主要依据四个方面:婚姻基础,如闪婚缺乏了解;婚后感情,像长期争吵冷战不履行义务;离婚原因,如有恶习或重大过错;夫妻关系现状,如分居满两年等。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

法律明确规定了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标准,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定期限,还有其他情形由法院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