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法 > 怎么确定欠付工程价款利息的起算日?

怎么确定欠付工程价款利息的起算日?

2024.04.15 公司法 716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风险提示: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1、交涉、要回要及时。交涉、要回的方法很多,口头的、书面的都可以,尤其是在通信、交通日益发达的今天,及时交涉、要回,就有机会早日解决问题,就能减少施工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而且还有利于继续履行合同。
2、收集证据要及时。首先是能够保全证据。其次是便于分析案情和作出判断,律师分析判断案情是否准确,与手中掌握的证据材料是密不可分的,因而越早掌握证据就越具主动性;最后是有利于及时采取何种对策或者措施,解决拖欠工程款纠纷的过程漫长而复杂。
3、申请支付令或者提出起诉(包括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工程欠款利息起算日怎么确定

    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对于如何确定“应付工程款之日”,司法解释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1、当事人对工程款支付时间有约定的,以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作为计付利息的开始时间。2、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

    张福昊律师 2022.03.02 856人看过
  • 欠付工程价款利息如何计算?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

    张福昊律师 2021.12.31 739人看过
  • 建设工程的欠付工程款的利息起算时间如何确定?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若对付款时间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应付款之日为:(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张福昊律师 2022.01.24 1505人看过
  • 欠付工程款的利息什么时候开始起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支付。

    张福昊律师 2022.02.16 1452人看过
  • 怎么来确定建设工程的竣工日期的起算日?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张福昊律师 2022.02.16 942人看过
  • 拖欠工程价款要支付利息吗?

    需要支付利息。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息。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算。

    张福昊律师 2022.02.16 686人看过
  • 欠付工程款的利息什么时候给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2018.12.13 1031人看过
  • 如何确定该案中利息损失的起算点

    确定利息损失的起算点的方式有:如果约定了支付利息的期限的,按约定的期限计算;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或者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时间不满一年的,为返还借款时,借款时间一年以上的,利息需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部分与借款一并返还。

    王衍祥律师 2023.11.14 47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怎么确定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当事人任何一方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折价补偿款的,应予支持。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欠付工程款利息的,应予支持。

    张福昊律师 2022.03.09 961人看过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 32921

    精选解答
  • 50849153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工程欠款利息起算日怎么确定
    早在很多年起,拖欠工程款是常有的事,导致很多的农民工都拿不到工资。我们知道,拖欠工程款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那么,工程欠款利息起算日怎么确定?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工程欠款利息起算日怎么确定在2005年1月
  • 如何确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起算点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起算点,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关于如何确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起算点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欠付工程款之日如何确定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规定,超过在工程价款支付之日,就是拖欠工程款之日。如果有约定的,约定之日就是支付工程款期限,未约定的,工程实际交付之日是付款日期。
  • 如何确定建设工程的竣工日期和工程款利息的起算日
    一般按照下述方式来确定竣工日期:(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等等。一般按照下述情况确定工程款的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交付之日为工程款的应付款时间。(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为工程款的应付款时间等等。关于...
  • 违约责任和欠付工程价款利息可以同时主张吗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价款构成合同违约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有约定逾期利息的,施工方可以同时主张违约责任和支付逾期利息。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