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应从以下几方面来进行分析:第一、考察行为人是否明知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不仅要看行为人的供述,还应从肇事当时的时间、地点、路况、行为人具备的知识、经验等方面客观地评判其是否明知,从而确定其是否构成逃逸。如果行为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造成交通事故而驾驶车辆离开现场的,因缺乏主观上的认识,不应认定“交通肇事逃逸”第二、考察行为人是否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既包括逃避刑事法律追究,也包括逃避民事法律追究、行政法律追究。
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离开事故现场,没有积极履行抢救伤者和财产、向交通管理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事故情况、在现场等候处理等交通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以此作为判断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肇事逃逸有以下情形认定构成犯罪: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逃逸的,就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肇事逃逸的判断标准如下:1、从嫌疑人事发时的行为表现上进行认定;2、从对事发中行为人对事故的明知程度进行判断;3、从事发后行为人的行为表现上来进行判断,审查嫌疑人是否具有逃逸的情节;4、从对事发后行为人对现场遗留证据的态度来进行判断。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判断:从对事发中行为人对事故的明知程度进行判断直接表现犯罪嫌疑人主观意图的证据其实不是很多,主要是其自己的口供和其它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
要定性为肇事逃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过失引起交通事故:这是肇事逃逸的前提,必须是由于过失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2.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这是肇事逃逸的另一个重要条件,如果没有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即使逃逸也不构成肇事逃逸。3.逃逸或者明知而不救:这是构成肇事逃逸的核心,必须是在发生事故后,肇事者逃离现场或者明知有人员伤亡而不进行救助。在实际操作中,你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的具体规定进行定性。可能需要考虑的问题包括:是否可以证明肇事者的过失行为、是否可以证明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是否可以证明肇事者的逃逸行为或者明知而不救的行为等。在这个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调查取证、法律分析、证据评估等工作。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判断标准:我国《刑法》对这种行为规定了更为严厉的刑罚,即“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实践中发生的交通肇事后逃逸,且发生被害人死亡的案件形形色色,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应当分别作出相应的定性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