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工资的行为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八十条规定扣工资属于违法行为。但员工违纪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损失向员工进行追偿。在损失范围内扣除相应的工资是合法的,但每月扣除金额不得超出员工月工资的20%。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公司处理员工违纪目前没有明确时间限制。当员工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公司当然有权对违纪员工作出处理,原则上是什么时候发现就什么时候处理。但目前,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公司必须要在什么时间内处理违纪员工的,因此,公司“秋收算账”也是合法的,这也就谈不上处理时限的计算了。但基于公平、公司稳定发展等因素考虑,公司处理违纪员工,也应当有一个合理的时限的,不应该是想处理就处理,更不应该可以今年不处理明年在处理的。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处理违纪员工的时限,可以参考以下方式决定:1、公司章程、内部规定有明确规定时间的,应该限定时间内,对违纪员工进行处理。2、可以参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公司证实或应当证实员工违纪时,可以在一年内对违纪员工进行处理。3、如果员工所犯错误经过若干年(若干时间)后才被发现并予以证实,可参照《民法典》第188条的规定,最长处理时间可以为20年。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理,用人单位处理违纪职工的时效也可以确定为1年。
不能,仅以下四种特殊情况员工拒绝加班可以给予违纪处理。《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威胁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一是要经职工讨论,二是公示或者告知职工,三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有关员工迟到扣工资的规定符合这三个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是不违法的。
但除名不是公司想除就除的,必须符合以下除名条件,并依法进行才能做到无后患除名: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旷工达到一定时间;4、要注意除名是有时限规定的。
员工工作时违反公司纪律,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已经向员工们公示了规章制度,并且员工们也接受了的,公司则可以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违纪员工,建议在违纪事实发生后一周内处理,但这个时间的要求完全可以在《企业奖惩制度》或《员工手册》中固定下来,以公司的规定为准。《违纪违规处分通知书》需要列明员工违纪事实经过,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还可以加上工会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