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一般由出租人承担,如果房屋损坏是因为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或者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或者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房屋的,出租人可以免责,虽然出租人也负责维修,但应当由承租人承担费用。关于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当租赁的房屋出现漏水、电线老化、家电故障等这样那样的情况时,我们该如何去处理呢?是承租人自掏腰包修缮还是由出租人承担房屋修缮的义务?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租赁房屋维修责任承担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有合同约定按约定执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依法律规定,出租人担维修义务,承租人过错致维修由其负责;紧急情况承租人应防损扩大,否则担扩大部分责任。

租赁房屋维修责任依情况定。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时:质量问题出租人修,如屋顶漏水等;承租人使用不当致损由其修,如过度用电器;不可抗力致损协商解决。出租人应合理期限维修,否则承租人可自修为其担费并相应减租或延租期。

房屋租赁维修责任遵循合同约定或法定责任。正常损耗由出租人承担,如屋顶漏水等;因承租人过错致损由其负责,如故意破坏等。需维修时承租人应通知出租人,未及时履行,承租人可自行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并保留凭证。